离婚“保房”
2012-06-12周围
中国新闻周刊 2012年44期
周围

“不是逼得没办法,谁愿意离婚?”谢庆同和她的妻子几乎异口同声。
58岁的谢庆同是贵州黔西县人,早年前妻去世,又娶了现任的妻子曾利红,两人均是文盲。2005年,由于拆迁,他与妻子移民到贵阳云岩区大凹村。在大凹村,夫妻二人用14万元移民款修了5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照他说法,时隔七年,为了保住新房他和妻子不得不离婚。
8月28日,贵阳市政府公布《贵阳市集体土地范围内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城市郊区、坝子地区新建农房建筑面积每户不超过240平方米”,村民住房按“一户一宅”申请,一户多宅的合并计算面积,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不能登记。实际建筑面积不足规定建筑面积标准的,按实际建筑面积登记。
“按照政策,每户只能确权240平方米,看见很多人离婚,我们也只有如此”,谢庆同说,“离婚后一户可以变为两户,被确权的面积可以翻一倍”。
在贵阳郊区,谢庆同夫妇并非个案。据《贵州都市报》等媒体报道,最近两周来,每天有120对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甚至连90岁的老人也被儿女们用轮椅推着来排队办理离婚。
为了房子去“离婚”
11月5日上午,贵阳市宝山北路一栋简易楼房的4楼,人头攒动。
这里是云岩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租用的办证大厅,外面一间约50平方米,专门用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里面一间约20平方米的地方,是办理离婚的窗口。由于离婚窗口人满为患,原本办理结婚的窗口也不得不改办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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