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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善待动物

2012-06-11高兴

新民周刊 2012年11期
关键词:人类法律

高兴

无论是长途黑车的菜猫,还是归真堂的活熊,都引发了善待动物的话题。笔者赞成善待动物。但这种讨论最终往往陷入“子非熊,安知熊痛与不痛”的抬杠。窃以为,这种讨论的方向错了。保护动物的初衷,其实不在于动物的感受,而在于人的感受。

反对者们常说,既然他们这么爱猫狗,为什么还要吃肉呢?难道猪牛羊、鸡鸭鱼就不是生命吗?

在法律上,人和物截然不同。人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动物是物。无论是宠物,还是家畜,都不享有法律上的权利。

但是,对人而言,动物又不是普通的物。普通的物,比如一个玻璃杯碎了,你可能也会难过,但假如难过上好几天,大概就需要看心理医生了;可如果是你狗狗死了呢?区别出来了,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因为人的感情。

有情始作人。人类感情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推己及人、推己及物。我们相信人类都有感情,于是认为与自己相近的其他生灵也有类似的感受。而且,越是与人类相近或者亲近的动物,我们的这种感情认同就越强烈。

比如说,电影《海豚湾》中海豚鲜血染红海面的场景,引起了人们强烈愤慨和同情,可渔民捕捞金枪鱼的手段不见得更加文明,却并不妨碍我们大啖生鱼片,这难道不是因为我们相信海豚是一种非常聪明的高等哺乳动物,而且还永远带着像人类一样迷人的微笑吗?电影《战马》可以赚取无数人的眼泪,但对探索频道中狮群捕杀非洲角马的血腥画面却无动于衷,这难道不是因为马是人类的伴生动物,与人类更加亲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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