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企业社会责任共同的法益追求
2012-06-08马瑾
法制博览 2012年4期
马瑾
【关键词】经济法;企业社会责任;法益追求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一定要追求社会效益。经济法是以现代市场经济为基础,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现今,企业社会责任已然是一个热门话题,从经济法的角度,探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正当性具有现实意义。
1本济法是社会本位法
追溯利益冲突的渊源,毫无疑问当属本位主义。总所周知,社会的组成要素包括个人、阶级和集团,组成要素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特点,由此决定了社会的多样性,利益的多元化特征。利益冲突是利益的突出表现,即个人、阶级、集团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及其内部间相互利益冲突。在此冲突过程中,冲突各方得运用习俗、道德、法律等手段维持一定秩序,如果首先考虑个人利益,则为个人本位主义;如果首先考虑社会利益,则为社会本位主义。
为了克服市场失灵,由国家制定的以社会本位为价值取向的经济法,目的在于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社会公共性和全局性的经济关系,是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有效举措,以此实现维护交易公平、宏观效率、社会正义和公共福利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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