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设施工合同
2012-06-08魏燕
法制博览 2012年4期
魏燕
【摘要】随着我国城乡进程的加速,有关建设施工类的纠纷越来越多,归根结底是因为当初双方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最终才导致双方诉至法院。本文就建设施工合同中的有关事项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建设施工合同;价款结算;利息计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1薄督ㄉ枋┕ず贤》的签订主体
一份合法有效的《建设施工合同》,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签订。一方当事人是“发包人”,另一方当事人是“承包人”。这份合同的签订,也是严格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的。
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不适合的情况,往往会导致合同的部分无效或者更大程度上的全部无效。所以说,作为建设工程的双方当事人应该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只有这样,签订的《合同》才能合法有效。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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