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的研究——以非零售类信用风险暴露为例
2012-05-21蔡正高
财经理论研究 2012年2期
程 琼 蔡正高
(1.内蒙古财经学院 会计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70;2.天津财经大学 统计学院,天津300222)
随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Ⅱ与Ⅲ在中国的推广实施,中国银监会也拟定2018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全面达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Ⅲ的监管规定。对于大型或活跃的中型商业银行来说,这个目标应该可以实现,除了全面实施风险的量化管理之外,还要强化自身的资本充足率与贷款损失准备监管,并改进流动性风险监管等。但对于一般的中小商业银行而言,全面风险管理的量化实施还在摸索中,尤其是信贷风险管理的核心手段-内部评级法的实施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科学和系统的规划安排、灵活而准确的技术路径以及强大而有效的制度保障等。
相对于大型或活跃的中型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在数据积累、业务操作及流程合规、信息系统建设、配套制度建设及执行力度、风险管理手段及员工专业素质建设等各方面都存在差距和不足,其中内部评级模型的开发及应用是核心。目前,国内外关于内部评级模型方面的研究比较多,詹原瑞[8]、梁世栋[6,7]等理论和实务界学者均出版专著系统研究该问题;曹劲[5]、章璋[9-12]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务界专家也有多篇论文论述内部评级模型开发的一系列问题。
本文仅以非零售类信用风险暴露为例,阐述中小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模型开发的思路及实施技术路径、信息系统规划的思路及实施、配套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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