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控制药价各项制度横向对比评价
2012-05-21王卫华宁波市第二医院北郊院区药剂科浙江宁波315010
中国药房 2012年24期
王卫华(宁波市第二医院北郊院区药剂科,浙江 宁波 315010)
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突出社会问题,为解决这一难题,在浙江省政府、卫生厅的支持下宁波市政府、卫生局等进行了多种探索,以期能找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案,如实行医院收支两条线、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药品总量并严格控制、实行统一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在招标基础上对药品顺加作价、在基层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制度、在宁波试点廉价药物财政补助制度等。这些制度的效果究竟如何?是否可以在这些制度基础上形成一个长效机制,能够长期合理、有效地控制药价,让利于民?笔者通过横向对比评价上述制度,以为宁波市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的控制药价制度提供参考。
1 各项制度具体介绍
1.1 医院收支两条线[1]
2004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按目标值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同时控制门诊均次费用、实际占用床日均次费用以及上述2项均次费用中的均次药品费用、实验室等检查费用。2009年,浙江省配合国家“新医改”方案,试点对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额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部上缴政府,支出全部由政府下拨),而在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实行“差额收支两条线”(核定收支、以收定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目的是切断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与其人员收入的关联,促进合理用药,从而终结“以药养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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