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统筹管理:国际经验与中国现状
2012-05-17宋大平赵东辉汪早立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2年8期
宋大平 赵东辉 汪早立
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 北京 100191
经过三十余载的改革,中国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主体,多种形式的其他医疗保险为补充的立体式医疗保障体系。前四项制度构成了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群、城镇非就业人群、农村居民和城乡贫困人口。出于历史原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主管,新农合由卫生部主管,医疗救助制度由民政部主管,四个保障制度下医疗服务的提供和监管由卫生部管理。这样一来,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两个内在联系十分密切的行政管理职能被分割到多个部门,导致在政府层面,行政管理职能分散,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体系之间的协调成本较高、效率较低;在经办层面,经办机构重复建设、经办资源重叠浪费问题较为突出。这些情况都影响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目标的顺利实现。本文将从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统筹管理的角度出发进行理论分析,以期为中国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合理化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1 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统筹管理的背景
在中国医疗保障管理体制面临争议的同时,从国际视野看,医疗保障制度的管理,正在逐渐脱离社会保障管理,而融入医药卫生体制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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