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支持船海水箱防冰塞措施研究
2012-05-07陆忠杰
船舶与海洋工程 2012年3期
关键词:船舶
陆 忠 杰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1149)
0 引 言
为保障海上平台设施的正常生产作业不受海冰的破坏性影响,船舶需要长时间在海上设施周围进行破冰作业及靠泊平台进行物料供给和人员接送等。如船舶的海水箱及海水冷却系统设计不当,会使船舶在破冰和冰区作业时出现海底门滤器堵塞,使船舶设备的冷却海水中断,主副机等动力设备停机,造成船舶处于无动力漂浮的危险状态。严重时,甚至出现海上设施受大量浮冰挤压而倾覆的危险,以及物料供应延时造成海上设施停产。
1 海水箱规范要求
根据中国船级社的《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以及《芬兰-瑞典冰级规则》[2]的要求,对于航行于冰区船舶的海水箱,规范要求如下:
1)海水箱应有适当的防蚀措施;
2)海水箱的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如在海水箱顶部装设透气管,应在其根部设截止阀。透气管的开口端应高于舱壁甲板或在舱壁甲板附近通至舷外并装设船旁截止阀;
3)冷却水系统应确保船舶冰区航行时冷却水的供给,为此,至少有一个海水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1)海水进口应尽可能布置在中心线后,尽量靠后;
(2)海水箱应有足够大的容积。作为设计指南,该海水箱的容积应按每 750kW 发动机功率约配 1m3的海水箱容积。此发动机功率应包括船舶运营所必需的辅发动机功率。
功率计算:PT=PM+PA(1)
式中:PT——发动机功率,kW; PM――主机功率,kW; PA――发电机功率,kW。
海水箱容积计算:V=PT/750 m3(2)
(3)海水箱应足够高,以使浮冰处在进水管口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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