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杀人案件引发的心理学思考
2012-04-29李亚非
考试周刊 2012年19期
李亚非
摘要: 虽然人类文明在发展,但仍旧存在故意杀人的恶性事件。面对如此极端的攻击行为,在人性上,依旧要抱以希望;在法律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角度上,在实际的法律事务和打击犯罪的工作中要重视心理学的应用;从青少年犯罪角度方面考虑,也要找到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原因。
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攻击性行为是人类难以忽视的一部分。从人类进化的角度讲,攻击性行为是一种正常的存在。为了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人类制定了法律来规范行为。即便如此,仍然有人不惜违反法律而做出攻击行为。其中,较为极端的一种就是故意杀人行为。而近来发生的一起关乎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使我印象深刻。我从人性、法律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青少年犯罪三个角度对本起案件进行了心理学思考。
1.人性角度的思考
人性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中国古代在这个问题上,有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世硕的人性有善有恶,告子的人性无善无恶。国外的心理学家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不同见解。精神分析学派的弗洛伊德认为人类是低级“野兽”,只有文明可以控制欲望和破坏性,即人性是消极的。行为主义学派的斯金纳认为,人性非善也非恶;人的遗传因素为外界环境通过操作性条件反射而形成个性、行为之或善或恶提供了某种可能。人本主义学派的罗杰斯认为人类本性是善良的,可以也应该信任。在人性这个话题上,各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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