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持股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改善作用研究
2012-04-29梅洁严华麟
审计与经济研究 2012年2期
梅洁 严华麟
[作者简介]梅洁(1981— ),女,江苏盐城人,南京大学金融系博士研究生,从事金融市场研究;严华麟(1958— ),男,江苏姜堰人,南京审计学院财务处处长,副教授,从事财务与金融研究。
[摘 要]证券投资基金能否发挥监督优势、参与所持股公司的外部治理,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因此,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2010年之间所公布的信息作为研究材料实证检验基金持股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改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基金持股改善了所持股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且随着基金持股比例的增加,所持股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随之提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质量;基金持股;公司治理水平;信息不对称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833(2012)02009707オ
一、 引言
美国大法官布兰代斯提出的“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灯光是最有效的警察”深刻而形象地诠释了信息完全及透明的重要性[1]。良好的信息披露质量有助于降低公司权益融资成本,这既得到国外学者的证实,也为我国学者的经验证据所支持。因而,信息披露已成为上市公司降低其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上市公司披露质量越高越有助于其降低权益融资成本。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仅依靠法律手段保护投资者不一定有效。在法律基础更不完善的新兴市场,依靠法律体系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也更加难以实现。而如果简单地运用准入这样的行政管制手段,直接介入证券市场的治理和监管,则会因监管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监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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