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本”意识下的冲突法研究进路
2012-04-29周江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关键词:理念
周江
摘 要: 冲突法的研究大致围绕“为何适用外国法”及“如何适用外国法”两大主题展开,其中,理解“为何”是我们思考“如何”的前提。而现今世界所呈现的是各种问题与各种知识之间的互动结构。这一事实已然使我们不得不以一种“综合文本”的意识来解读“为何适用外国法”。在综合文本的意识下,借由缘起于中国传统的“天下”理念,我们应基于“无外”的原则在“和而不同”的框架下形成适用外国法的精神自觉。
关键词: 综合文本; 冲突法研究; “天下”理念; “无外”原则; 和而不同
中图分类号: DF9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1-6604(2012)02-0067-07
伴随着“交叉学科”及“边缘学科”的兴起,不同学科之间的互动与渗透正成为一种学术“时尚”,其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催生一批新的学科,更在于其对传统的学科制知识生产方式形成了强有力的挑战。综合文本(syntext)正是我国学者(如赵汀阳先生)为应对这一挑战而提出的方法论原则,其目的在于促成不同知识体系间互惠的改写(reciprocal rewriting),“从而达到:第一,使各种参与互动的知识体系发生某些结构性的变化和问题的改变。第二,合作地产生新的知识和创造新的问题”[1]4。笔者试图通过综合文本对冲突法研究进路的介入校验其有效性,尝试为冲突法研究方式的拓展提供一条可资参考的或然路径。
一、 “综合文本”——冲突法研究的
或然路径依据通说,自巴托鲁斯(Bartolus)提出“法则区别说”起,冲突法已经历经七百年之发展。时间是抽象无形的,人对于抽象无形的事物只能揣测而无法完全掌握,因此,冲突法的七百年必须透过一定的有形载体为人们所感知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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