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上诉权问题
2012-04-29刘忠
考试周刊 2012年23期
刘忠
摘要: 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是非常丰富的,但我国目前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护并不完善。上诉权应当是刑事被害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而现行法律对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上诉权并未作任何规定。不赋予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以刑事上诉权,不仅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救济、保护,而且常致刑事司法于被动境地,不利于矛盾纠纷的根本解决,有悖司法公平、公正。作者认为,要在刑事诉讼中平等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应当对与被害人上诉权有关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对“上诉不加刑”原则、诉讼结构平衡理论、刑事公诉案件求刑权的归属和权利与权力相制衡问题等进行深刻的反思和剖析,并从立法上进行疏浚,维护司法公平和社会稳定。
关键词: 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上诉权保护
一、引言
保护人权是当代民主国家在法律和政治等方面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国家促进和实现法制化、民主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刑事诉讼法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权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有刑事被害人的案件中,刑事诉讼自始至终都是围绕着追究犯罪和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因此,如何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是刑事诉讼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在刑事诉讼中,平等地保护对立双方,即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应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基本内容,对任何一方权利的忽视都是片面的,不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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