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起草与比较法
2012-04-29[芬]MattiNiemivuo化国宇郭欣欣
东方法学 2012年3期
[芬]Matti Niemivuo 化国宇 郭欣欣 译
内容摘要:在法律全球化的时代,比较法在法律起草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一方面,全面的比较法研究会激发创新的思路,找到良好的改革模式,从而制定出一部运行良好的立法。另一方面,不成熟的比较法研究及对国外立法的错误解读则会提供不恰当的改革模式,导致一部无法发挥其应有功能的法律出台。以芬兰为例来回答比较法在立法中的表现形式和作用、什么是立法起草中的比较法、为什么立法起草需要比较法、在立法起草的实践中比较法分析如何实施等问题,将对立法起草与比较法这一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关键词:立法起草比较法芬兰宪法行政程序法
一、导言
从普遍意义上讲,法律通常被视为一国引导社会朝着既定方向发展的主要手段。北欧有句古老谚语,即“国无法不治”,正是对此观点最恰当的表述。信奉法律万能及其神奇力量的现象在社会中仍广为盛行。人们相信,社会的弊病能够通过制定法律或者修改现行法律得到纠正。
尽管社会由法律建构的基本理念对于一个现代民主宪政国家(法治国)仍然适用,但是法律,甚至是一般法规,可能并不是解决社会中各种问题的最恰当的方式。环境问题、交通问题、性别问题、酒精和毒品滥用或者艾滋病都可以作为例证。因此,为了达到既定目标和效果,必须对其他手段予以考虑。
尽管法律只是引导社会发展的各种手段之一,然而,就实现社会政策所确定的目标而言,它的确是行之有效而且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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