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保障库区移民生存与发展权益的思考
2012-04-29何思妤
社会科学研究 2012年3期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入,中国水库移民安置政策改革也不断加大了对水库移民权益的保障力度,移民安置状况逐步得到改善,但是改革需要更好的解决移民的经济权利与社会权利保障问题,需要兼顾移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正视移民合法利益,保障移民正当权利,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控权,在规则内开展博弈,并基于社会合意基础上使用政府权威来推进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才有助于形成和谐的水库移民安置局面。
〔关键词〕 水库移民;利益;权利
〔中图分类号〕C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3-0123-03
〔作者简介〕何思妤,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成都 610064。
一、水库移民政策改革促进了移民权益的逐步实现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库建设,但是直到1991年之前,我国水库移民工作都没有专门法规,主要以党和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靠政治动员、行政命令方式进行。1957年以前,政府主要以土地互换方式对移民进行补偿,经济补偿范围窄、标准低,补偿费很少。此后直至1978年,政府对移民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补偿,由于1958年后农村土地转变为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不直接发给个人,属于私人的补偿范围少、标准低,60年代农村人均补偿经费一般在300~500元,70年代初人均补偿经费在600~1200元左右。1978年之后,国家提出了一系列移民安置的方针、政策与措施,不仅要对土地所有者(农村集体)支付补偿费,还要对土地承包者(农户家庭)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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