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新农村建设中的撤村并居现象
2012-04-29毛文颜
考试周刊 2012年30期
毛文颜
2005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重大的历史任务。作为最早提出“新农村建设”建议的学者,林毅夫于2005年10月16日在一个有关新农村建设的论坛上说,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着手点的新农村建设既然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要内容,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完成时,就应该完成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全国各地的撤村并居工作相继开展了。2008年4月,民政部公布了全国296个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名单。2012年3月10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中,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城镇的发展,要按规划进行,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要在农民的土地上打主意。单纯为了增加城镇的建设用地指标而到农村去“撤村并居”,违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后患无穷。
1.撤村并居的现状
近几年,在国务院“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推动下,山东、河北、四川、重庆等地大规模的以“撤村并居”为核心内容的新农村建设,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暴露了一些问题。下面分别以山东省诸城市和广东省揭阳市大南山侨区桃园办事处龙智社区为例介绍撤村并居过程中两种不同的实施现状。
山东省诸城市的社区化建设经历了三个阶段。2007年,诸城市开始在全市农村全面开展了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以两千米为半径,把全市1249个村庄及有关单位,按照地域相邻、习俗相近的原则规划建设208个农村社区,每个社区涵盖5个左右的村庄、1500户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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