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体的一般事实意义及其语义特征
2012-04-29黄媛
考试周刊 2012年77期
黄媛
摘要: 体的个别意义问题虽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已经提出,但至今仍不能说已有了透彻研究,甚至对“个别意义”这一术语的使用迄今尚未取得统一认识。 由于对问题研究得尚不充分,因此许多语法教科书,包括我国出版的一些语法书在内,在论述未完成体的个别意义时往往只局限于过程持续意义、重复意义,而很少涉及一般事实意义,致使人们在理解体的有关对应意义时往往用过程意义或重复意义代替一般事实意义,造成不应有的错误,妨碍对未完成体语义功能的全面认识,因此,本文将对未完成体的一般事实意义及其语义特征作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 未完成体事实意义语义特征语境
一、体的个别意义体系与一般事实意义
未完成体一般事实意义(общефактическое значение)也称概括事实意义或泛指事实意义(обобщенно-фактическое значеие),是体的个别意义类别中的一种。
体的个别意义不能孤立存在,它总是与一定的上下文相联系的。“参与体的个别意义表达的,不仅仅是语法形式,而且还有上下文:一定类型的上下文环境才使不同意义彼此得以区分”[2,стр.21]。正是由于这一观点,《80年语法》才把体的个别意义称作体的用法,以避免造成体的个别意义只由动词体本身来表示的错觉[2,стр.605]。《80年语法》根据体的用法将语境划分为四种:一次行为语境、重复行为语境、恒常状态语境和一般事实语境。体的语法形式在相应的语境和上下文中表示相应的个别意义。上述四种语境及其相应的个别意义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整体——体的个别意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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