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文化视阈下的民族和谐研究①
2012-04-18黎政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文化
黎 政
(喀什师范学院 法政系,新疆喀什844000)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文化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以来,和谐文化就成为民族和谐的精神家园和情感归属,成为社会多层次、多领域、多空间沟通的载体、纽带,更是成为解决民族和谐问题的一大法宝,打通了民族间闷胸的隔阂、开启了民族间心灵和谐之窗。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即各民族在和谐文化精神支撑下,团结奋斗,共创美好家园。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实现民族和谐不可或缺的力量,反之,民族的和谐,往往凝聚着民族之间对世界和生命的历史认知和现实感受,积淀着民族对和谐文化的最深层精神追求和自己行为的高度约束,直接给党、国家和人民的前途命运带来极大的幸福,这更有利于增进民族间的相互沟通、交流、交融、了解;更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因此,新时代背景下加大和谐文化引领更加有利于拓展新时代下民族和谐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和谐文化的内涵
(一)和谐文化的不同界定
专家学者们对和谐文化的研究是方兴未艾,但对和谐文化概念的界定是各抒己见:
丁燕霞认为:和谐文化,是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思想文化以倡导、研究、阐释、传播、实施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文化现象和文化性质。[1]
赵维绥、王文章认为:和谐文化,是指以和谐的内涵为理论基础的文化体系,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思想文化,是创建和谐社会与创建和谐世界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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