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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中亚地区炼化工程项目浅析国际E P C工程项目贸易术语选择与出口风险防范

2012-04-13张少增

石油化工建设 2012年1期
关键词:交货供货卖方

张少增

中国石化集团炼化工程公司 北京 100029

结合中亚地区炼化工程项目浅析国际E P C工程项目贸易术语选择与出口风险防范

张少增

中国石化集团炼化工程公司 北京 100029

1 国际E P C工程承包项目中的“贸易环节”

E P C(E n g i n e e r i n gP r o c u r e me n tC o n s t r u c t i o n)承包模式是目前世界工程领域内应用广泛的一种项目承包模式。作为带动资本、技术、设备和劳务输出的一个综合载体,国际E P C工程承包项目周期长、内容多、风险大、涉及面广,远不同于一般性的国际商品贸易。但是项目中涉及的采购物流相关工作,作为一套完整的国际贸易运作过程,可以被看作为整个项目中的“贸易环节”。

国际E P C工程承包项目中“贸易环节”的工作范围总体上讲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开发、合同谈判期间,项目主合同中相关采购物流工作范围界定以及交货条件、价格条款确定;

(2)项目执行期间国内外设备、材料、产品等物资的采购、监造、催交及国际海运陆运、仓储等一系列工作。

对于国际E P C工程项目而言,采购物流环节(贸易环节),是项目实施期间的一个核心环节,是实现工程设计意图、顺利实施项目的基本保证。对于大多数工业工程项目,采购物流占整个合同的费用比例高达40~60%,甚至更高。采购过程的风险不仅会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甚至直接关系到项目E P C承包商所取得的利润。由此可见,采购物流工作的顺利实施,是整个工程进度的支撑,亦为项目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E P C项目采购物流相关风险分析及控制至关重要。

国际贸易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其实务操作逐步形成了特定的“贸易术语”。了解、熟练运用这些“贸易术语”是做好国际E P C工程项目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手段。

2 贸易术语概述

贸易术语(T r a d eT e r ms)又叫“价格术语”、“价格条款”,是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用来确定买卖标的物的价格、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风险、责任范围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术语。它是一种重要的国际惯例。利用国际贸易术语,可以简化当事人的贸易谈判缔约过程,确定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减少因纰漏而导致的导致贸易纠纷。具体的国际贸易术语可以参考表1所列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各种术语的比较。

通过表1的比较,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各种贸易术语规定出了买卖双方所应该承担的义务和风险点划分界限。从E组→F组→C组→D组,总的趋势是:卖方的义务负担和风险逐渐加重,而买方的义务负担和风险则逐渐减轻?。

需明确的是,不同于一般性的国际贸易,国际E P C工程承包商在项目贸易环节中所承担的角色,对于国外业主来讲是产品和设备的提供商,即s e l l e r;对于国内国际各供货商来说用户,即b u y e r。因此,对于总承包商在与业主签订主合同时的贸易术语选择,与在与国内外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时的贸易术语选择,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加以研究。

3 中亚地区在建及投标项目中的贸易术语选择

3.1 主合同签订期间的贸易术语选择

主合同签订期间,总承包商对于业主负责整体项目设备的供货。作为项目所包含成套设备的总供货商(s e l l e r),总承包商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海路陆路运输条件,尽可能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用于规避贸易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中亚地区业主作为对方国内的大型国有石油化工公司,对承包商的交货方式从思路上出发一般为风险最小优先原则,即采用D组术语中的D D P交货方式来最小化己方风险,使得承包商风险责任最大化。当然,在投议标期间我方需首先争取满足业主I T B中对相应交货条款的要求,但是在项目谈判或者议标情况下,承包商仍然有希望向业主表达有利于己方的贸易术语选择,用以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

目前正在中亚地区执行的E P C项目,海路交通便利,同时陆路与我国接壤。可以说设备、钢结构等货物、材料的运输方式无论采用海运还是陆运均存在着各自的优势。

现将按照海运、陆运两种运输条件对贸易术语选择加以分析及建议:

3.1.1 海路船运

在采用海运方式交货时,建议采用C I F交货方式。C I F方式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保险费用,但在装运港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同时,在C I 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无明示时,卖方可按保险条款中低责任的险别投保,投保金额最低为C I F价格的110%。C I 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而买方则需要自行办理进口入关相关手续。

通过以上解释不难看出,在签订主合同条款时,C I F交货方式是比较能够让业主及承包商取得共识的。

从工作范围角度上讲,承包商需要负责组织整体设备集港、船运,以及出口清关等相应工作,而业主负责从目的港港口的进口手续申报、卸船及内陆运输等。业主对其所在国国内情况熟悉,对海关、及内陆运输公司的协调及沟通比国外项目承包商更容易实现。

同时以上工作范围的划切也会为业主节省下可观的承包商报价阶段对他国内陆运输及清关手续中潜在风险所包含的不可预见费等相关费用。

从风险划分角度上讲,承包商虽然需要组织整体设备集港、海运等较为庞杂的工作,但是一旦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则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已然转移给业主;同时避免由于在陌生的项目所在国清关及内陆运输中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很大程度上规避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3.1.2 陆路运输

在采用陆运方式交货时,建议首选采用D A F交货方式,次选D D U交货方式。

D A F的全文是D e l i v e r e dA tF r o n t i e r(...n a me dp l a c e),即边境交货。“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的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边境”一词可用于任何边境,包括出口国边境。因而,用指定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准确界定所指边境,这是极为重要的。如当事各方面希望卖方负责从交货运输工具上卸货并承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D A F交货方式对于承包商来说是陆路运输中工作范围及交货风险较小的一种,此种情况下,承包商规避了项目所在国内陆运输以及项目所在国进口清关手续等一系列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不可控因素。如果业主能够接受,应努力使用D A F交货条款作为合同中的交货条款。但是如果在业主不能接受的情况下,如果业主表示需要承包商继续提供项目所在国内陆运输工作,在项目所在现场交货,则建议使用D D U条款进行交货。

D D U术语的英文为"D e l i v e r e dD u t yUn p a i d(…n a me d p l a c eo fd e s t i n a t i o 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卖方应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

在此种交货条件下,承包商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业主指定地点交付,可直接将货物运送到施工现场,满足业主对承包商工作范围划分的需求,并且承包商将承担现场卸货之前运输环节中所出现的各类问题,可以说除了项目所在国的进口清关手续之外,承包商已经最大程度的承担了货物物流环节中的各项工作及风险。然而,由于项目所在国进口清关环节及相应税费工作,对于国外承包商来说仍然存在诸多不可预见因素,此部分工作的减少首先可以减轻承包商在整体项目执行环节中的风险,其次对于业主来说,也可以使得承包商在报价阶段扣除为此部分工作预留出的较大的预算,对于项目总体价格降低是十分有利的。

3.2 项目执行期间设备采购的贸易术语选择

在项目执行期间,总承包商对于各个供货厂家来说是以买方b u y e r的身份出现的。同时,各个供货厂家来自不同的区域乃至国家,因此,本文中将重点从国内、国外供货商以及海运、陆运等不同的方面和角度、按照实际情况分析阐述贸易术语的选择。

3.2.1 国内供货商

3.2.1.1 海路运输

在采用海运向项目所在国供货时,在中国国内采购的设备,建议采用F O B方式集港,然后由与承包商合作的船运公司分批次统一发货。

F R E E O N B O A R D(...n a me dp o r to fs h i p me n t),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实践中的使用通常为F O B……港(出发地)。按F O 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在F O B条件下,各供货厂商需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采用F O B术语成交时,各供货厂商还要自费提供证明其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如果该证件并非运输单据,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给予协助以取得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以上可见,在F O B方式下,由供货厂商在承包商要求时间点下统一集港,各供货厂商在船运公司的配合之下自行负责报关清关,之后由承包商统一装船运输,节省船运批次,易于组织,规避了由生产厂家至港口的内陆运输组织工作以及相关风险,责任划分明确。

3.2.1.2 陆路运输

如需通过陆路运输从中国国内运往项目所在国,则建议令各个生产厂商采用F C A交货方式。

F C A是f r e ec a r r i e r也就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通过F C A方式,国内各供货商自行准备、办理报关所需单据后,将所采购的设备等货物交物流公司货运仓库,经承包商组织,在统一批次中通过铁路运输至哈萨克斯坦境内。F C A方式可以有效的组织内陆供货厂商货物集中,有利于货物的统一批次发运,提高效率,节省运输费用,并且规避出关清关潜在风险。同时,可以与承包商作为供货商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间的供货条款进行无缝对接,方便操作。

3.2.2 国外供货商

3.2.2.1 海路运输

对于国外供货商,主要是与哈萨克斯坦非接壤的其他欧美地区主力供货商,在用海运方式供货时(除多式联运形式以外),建议采用C I F交货条件。

(理由同前文所述主合同签订期间海运方式贸易术语选择,同时可以与承包商作为供货商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间的供货条款保持一致性)

3.2.2.2 陆路运输

对于哈萨克斯坦境内或泛俄罗斯地区区域内的可以使用陆运使货物抵达现场的供货商,由于不可能做到像国内供货商发运时所采用的货运仓库集货后统一铁路发运,均是各生产厂家单独向项目现场直接发货,因此,交货条件应与主合同交货条件保持一致:即在主合同供货条款中交货条件为DDU时亦采用DDU方式供货;而如果在主合同要求DDP或进厂的操作工熟悉现场,还是装置运行时的例行检查,查阅回路包可以快速找到仪表的具体位置、了解电缆的敷设路径、安装方式、接线情况以及过程中的检查验收痕迹等等所有信息。避免了由于人员更换而无从下手的情况发生。

4 国际工程应用实例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公司、南京工程公司和荷兰的AK Solutions工程公司在2005年作为联合E P C总承包中标承建的沙特沙比克聚烯烃项目,共有PP、PE、P HU三套装置。前期由AK Solutions负责仪表回路包的管理工作,由于组织不力,工作开展缓慢,进度计划严重滞后。EPC联合体最终决定由我公司接管。

我公司接管回路包管理工作后,迅速成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进行人员分工、职责划分,形成了以Intools管理小组、仪表专业的设计人员、现场工程师、质检员、数据库统计人员、做包人员、消尾项人员、调试人员、D C S组态人员等组成的团队,分承包商、P MT、业主相关人员参与的完整体系,并开展工作。由于本次回路包管理工作是我公司走出国门首次承担,没有经验可借鉴,过程中出现了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造成的“做包”时重复更换图纸、尾项处理不及时造成回路包不能释放影响调试等现象的发生,并引起了我们的重视。通过宣贯,专业人员转变了观念,认真领会和掌握了回路包管理的所有流程和要点,边学习边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后E P C及时协调和安排调整,抓关键环节,消除瓶颈,回路包管理很快进入了正轨,满足了工程的需要,共完成仪表回路包11700个,其中远传仪表回路包7591个,就地指示仪表包和软点包4109个。

中国石化集团炼化工程板块在后续陆续中标的数十个石油化工项目中,总结和吸收了沙比克聚烯烃项目的有益的管理经验,在项目伊始I P MT或E P C层面成立了一个高效的Intools管理小组,建立了严格的程序管理制度,协调E P C承包商和分包商进度,并严格执行E P C承包商增加修改种子文件和数据库的审批程序,在体制上适应了回路包管理的要求。

1 孙翼.基于Intools的回路生成方式[J].医药工程设计,2010,2(31):53-55.

2 谢冠锋吴海泉陈恒祥.自控仪表设计施工管理中的仪表回路包管理应用探讨[J].石油化工建设,2011,(03),38-41.

3 仪表安装测试程序标准.CCIP/12003版英国大不列颠石油化工制造和建设委员会.

4 美国INTERGRAP H公司.Smart Plant Instrumentation使用说明手册.

5 上海宇热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www.yure-automation.com. 2011,(08).

6 沙特皇家管理委员会.仪表控制系统校验和调试规范,000-70S-00152006年第三版.

7 国家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 50131-2007

8 国家发改委.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S H/T 3543-2007.

9 国家发改委.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 H/T 3503-2007.

F 284

B

1672-9323(2012)01-0065-04

201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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