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履约为契机,促进我国航海教育与国际接轨
2012-04-13
航海教育研究 2012年3期
(大连海事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6)
航海教育与国际接轨,是航海教育固有特性所决定的,是航海教育国际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实现航海教育强国的必要策略。航海教育与国际接轨,实则是与国际水平和标准接轨。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简称马尼拉修正案)所规定的航海教育培训内容体现了航海教育培训的国际水平与标准,反映了国际航海教育发展趋势与要求,是各国航海教育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教育部、交通运输部于2012年2月联合颁布了教高[2012]3号文《关于进一步提高航海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要切实履行马尼拉修正案,全面提高航海教育质量”。[1]因此,我国要实现航海教育与国际接轨,就必须全面履行马尼拉修正案,并以履约为契机,全面促进我国航海教育与国际接轨。
一、对我国航海教育与国际接轨的再认识
所谓“与国际接轨”,就是与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接轨。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及我国各项改革事业深入推进,“与国际接轨”一词,已从国际间商品及技术贸易这一特定的经济领域扩展到如今管理、教育等多领域。
1.航海教育与国际接轨的内涵
航海教育与国际接轨是指航海教育的质量、水平与国际接轨,与国际航海教育主潮流相衔接,与必须符合的国际航海教育惯例或规范相衔接。航海教育与国际接轨的核心或者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从国际视野出发,充分利用国际航海教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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