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审判”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2012-04-13杨敬辉张春侠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监督
杨敬辉 张春侠
(1.石家庄市铁道大学;2.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媒体审判”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杨敬辉1张春侠2
(1.石家庄市铁道大学;2.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媒体审判”现象在当代中国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从媒体审判与司法审判的区别来看,两者具备不可融合的矛盾之处。媒体审判和司法审判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对于媒体审判不能因噎废食,在保证媒体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前提下,要做到媒体审判和司法审判之间的良性互动,不仅需要积极促进《新闻法》制定从而明确媒体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需要提高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言论自由;媒体审判;司法公正
一、“媒体审判”的涵义
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完善过程中,各类媒体对于法治宣传和法治监督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其中经常见到的一个概念就是“媒体审判”。什么是“媒体审判”呢?“媒体审判”一词来源于西方trial by media的翻译,其原意是指新闻媒介通过对案件的报道和评论从而影响案件的审判这一现象。国内学者魏永征将这种现象概括为:“新闻报道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一些国家通过法律或者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来禁止和防范这类行为”;“其主要特征是媒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作出判断,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量刑以及胜诉或者败诉等结论。”[1]
“媒体审判”是建立在媒体监督之上,在不断扩大化的过程中,从而超越了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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