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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继续深入推进天津金融创新实践的思考

2012-04-12陈祎凡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2年7期
关键词:相匹配交易市场金融市场

■陈祎凡

利用国家给予的 “先行、先试”政策,进行大胆金融创新,是天津滨海新区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也是天津构筑与其作为我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战略举措。为此,近年来天津进行了一系列金融创新活动,包括创设私募产业基金、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和贵金属交易所、股权交易所等。天津的金融创新实践,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发展中的资金供应约束,促进了天津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需要重视和思考的问题。为此,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理性思考,提高认识,理顺发展思路,这对于继续深入推进天津金融创新实践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创新,是实现天津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必然选择

按照中央对天津经济发展的目标定位,21世纪初天津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调整、大胆创新,再造我国北方经济中心,推动我国区域经济格局调整,探索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之路,引领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升级。而其中,通过有效的金融创新,建立完善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不仅是天津滨海新区发展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也是实现天津经济发展战略总体目标的必然选择。

1.天津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的形成,要求建立与其相匹配的金融市场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完善的与其经济发展要求相匹配的金融市场体系,无论对于一个城市还是一个国家而言,其意义都毋庸置疑。一方面,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货币作为价值的一般社会符号和经济资源表现为资本的社会形式,不仅使以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现代金融市场成为社会经济剩余转化为资本的基本途径,而且也成为调节社会资源配置的核心机制;另一方面,金融市场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枢纽,也使其发展程度与市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绩效密切相关。一个完善、高效的金融市场体系,不仅可以为市场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吸附更多的资金,而且也能够通过资金融通更好地实现与外地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使经济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说,天津要成为我国北方的经济中心,并起到带动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和促进我国区域经济格局调整的作用,就必须建设一个能够与其地位相匹配的,并有效发挥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作用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

2.现行金融体制阻碍了天津发展与其地位相匹配的金融市场

在现行金融体制和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格局下,选择一条可行而有效的金融市场建设与发展路径,是天津建成与其作为我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的关键问题。然而,从我国现行金融体制及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格局的特征看,通过发展传统金融市场及其业态,改变现有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格局,形成与天津经济发展目标定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显然并不现实。我国现有的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格局具有如下特征:一是,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包括各种股份制银行、地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货币市场格局;二是,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主体,包括期货市场、贵金属交易市场和各种产权交易市场等在内的资本市场格局;三是,以北京、上海、深圳为主要集聚地的金融市场资源区域配置格局。我国现有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格局的形成,既受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更是现行体制下政府主导的结果。因此,改变现有格局不但受到现行体制的约束,而且,就天津目前自身的区位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看,也不具备能够在短期内改变现有格局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现行体制下的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格局,实际上已经阻碍了天津通过发展传统金融市场业态来建立与其地位相匹配的金融市场体系。

3.定位于 “新金融”的金融创新,是天津建成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唯一选择

由现代经济发展所催生的金融创新和新金融浪潮,为天津建立与其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提供了新的契机。当代世界经济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期,其中,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与金融市场的互动创新构成了其变革的基本趋势。近年来,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创新的实践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增强,传统金融市场及其业态的发展越来越难以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要求。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与制度、技术创新要求而不断兴起的金融创新浪潮,推动了传统金融市场业态的不断变革,衍生出了如资金交易中心、票据中心、银行卡中心、私人银行、航运金融、小企业金融专营机构、贵金属交易市场等一批新的金融市场业态,催生了包括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黄金交易市场、各类PE、VC、产业基金、股权交易所等资本市场形式在内的一系列新的金融市场业态和金融产品,形成了所谓的 “新金融”,同时也对传统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格局形成了有力冲击。显然,现代金融市场的创新及 “新金融”的迅速发展,为天津在现行体制下建立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寻求我国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格局的改变,形成与其作为我国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金融市场地位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如果天津能够抓住国家推动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机遇,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 “先行、先试”政策,通过大胆的金融创新,培育和发展新金融业态和机构,促成新金融资源在天津的集聚,就可能有效促进天津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的建设,进而逐步形成与其作为我国北方经济中心相匹配的现代金融市场地位。

金融创新对天津经济增长的推动效应日益显现

天津金融创新的实践始于21世纪初。2003年以后,天津在初步树立起“金融立市”观念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筹建渤海银行、引进国内外银行分支机构,以推动传统金融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开始谋划和有计划地推动以发展新金融为内容的一系列金融创新实践。

综合近年来天津已经进行的金融创新实践活动,其内容可以大体归纳为如下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和发展各种投资基金。主要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基金。到2010年9月底,天津累计注册建立和引进576家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认缴)资金990亿元。建立了122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255家创业风险基金,使天津成为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基金最重要的聚集地。二是建立各种融资租赁机构和广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到2011年3月,天津通过积极发展科技金融、消费金融、农业金融、航运金融,支持小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建立各种融资租赁企业31家,注册资本263亿元,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超过1700亿元,融资规模约占全国融资租赁业务的四分之一。三是建立了一批新型市场交易平台和机构。到2011年5月,天津市相继建立了包括股权交易所、铁合金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大宗商品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所、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等在内的13家交易市场平台。四是从2006年开始,连续举办了以实现产业与金融对接为基本目标的天津 “融洽会”。天津已有的金融创新实践,对于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从金融创新与天津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一致性要求看,天津金融创新实践对天津经济增长的推动效应日益显现。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有效推动了天津金融产业的快速发展。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天津已经集聚各类金融机构1200多家,从2005-2009年,天津金融业创造的增加值由161亿元增长到421亿元,年均递增约23%,在全市GDP中的比重也从4.3%增加到5.6%,2010年达到近600亿元,占全市GDP的6.7%。金融创新有效推动了天津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其二,为天津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天津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6499亿元,同比增长18.8%,新增存款261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3774亿元,同比增长23.5%,新增贷款2624亿元;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86.46亿元,同比增长23.24%。再加上各种基金和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实现资金融通约2500亿元,有效缓解了经济发展中的资金供应压力。显然,近年来天津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其所进行的金融创新实践有着密切关系。其三,为形成与北方经济中心相匹配的金融市场地位创造了条件。天津作为我国北方经济中心客观上要求有一个与其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从天津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看,虽然与作为我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金融市场地位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但不可否认的是,天津通过一系列金融创新实践,不仅促进了天津金融市场的发展,使天津金融市场的规模迅速扩大,而且也形成了一批以私募基金、融资租赁和新型资本市场为基本内容的新金融业态,建立了包括股权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碳排放交易所、大宗商品交易所等在内的一批新型资本市场交易平台,促进了新金融业态在天津的集聚。

对天津金融创新实践的思考

从天津经济发展对金融创新的总体战略要求来审视金融创新的推动思路及其实践效应,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思考:

其一,正确处理短期需求与长远目标的关系。金融创新在天津经济发展中的短期需求,即融通天津经济发展中的资金供需,支持天津经济快速发展;长期目标是,建设与其作为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体系。那么,切实处理好短期需求与长期目标之间的关系,是天津金融创新实践能否健康发展并达到最终目标的关键。而由此来考察天津金融创新已有的实践,需要特别注意创新行为短期化的问题。

其二,一些创新项目的出台过于仓促,如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贵金属交易所等交易市场的建立和运营就明显存在前期制度设计不充分、运营后的制度不完善以及推进措施跟不上的问题。

其三,正确处理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天津金融创新既需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更需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而其中,重中之重应该是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试验和建设。2003年至今,天津提出的金融创新项目种类多达几十种,项目数量达到上百个。其中,在2008年3月和2009年10月,市政府两次推出的金融创新项目就达40个大项,100个子项。应该说,诸多创新项目的推出使天津金融创新实践具有了内容丰富和多样性的特征,但从实践的角度看,还需要加大对天津股权交易所等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使金融创新取得更加理想的整体效果。

理顺思路,继续深入推动天津金融创新实践

综上所述,对于天津金融创新的实践,我们应当从天津21世纪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理清思路,更周密地谋划推进金融创新实践的具体措施,才能保证天津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和继续深入。

1.明确金融创新重点

金融创新在推进新世纪天津经济发展中的意义,既有在现有的金融资源配置格局下,融通资金供需,促进经济更快发展的现实性,也是建立与天津作为我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的基本路径,因此,天津金融创新必须在实践中解决好短期需要与长远目标、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而其中的关键,是必须明确重点,以重点突破来带动全局的推进。从天津经济发展目标定位对金融创新的要求看,天津金融创新的重点应当是建设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即OTC市场,这不仅是天津整个金融创新工程最重要的目标,而且也是天津建立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的关键性环节。一方面,建设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是天津建立与其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的核心内容。只有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落地天津,天津才能真正具有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地位,才能形成结构完整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另一方面,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形成,也是带动天津金融市场体系系统建设的枢纽。只有通过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才能为各种基金和企业股权提供融资、退出和流动的渠道,才能形成资金融通的市场机制,带动其他金融创新实践的深入展开。因此,天津金融创新必须紧紧抓住建设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这个重中之重,抓住中央政府尚未就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落地作出决策的最后机会,集中力量,寻求突破,以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突破来带动整体金融创新实践的深入。

2.科学地制定创新规划

在遵循金融创新规律的基础上,更科学地制定创新规划、完善创新实践推动安排,应该成为推进天津金融创新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应组织各方面专家对金融创新规划进行重新审视,对创新项目进行重新梳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创新的环境条件,有重点、有计划、有秩序地推动创新项目逐步开展,防止出现影响金融创新深入的 “乱象”;另一方面,对已经进行的创新项目的制度设计、运营安排进行重新审查和论证,在进一步完善其制度安排的基础上,推动创新效率的提高。

3.进一步优化金融创新环境

良好的创新环境是继续深入推进天津金融创新实践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在我国特定的制度条件下,国家能够为天津金融创新提供多少支持和制度空间,从某种意义决定着创新实践的成败。因此,在已有实践的基础上,天津必须进一步优化金融创新环境。一方面,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在舆论、财政、税收等方面加大对金融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抓住中央政府尚未就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落地作出最终决策的最后机会,加强与中央政府及金融创新各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为在天津建立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争取机遇,为继续深入推进天津金融创新实践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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