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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大陈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建设研究

2012-04-12刘艳云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2年5期
关键词:规划资源生态

刘艳云,任 敏,谷 颖

(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宁波 315012)

台州大陈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建设研究

刘艳云,任 敏,谷 颖

(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宁波 315012)

文章在分析大陈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生态资源现状的基础上,根据保护区规划原则对保护区进行了规划,将保护区分为重点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适度利用区,明确了各功能分区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并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进行了探讨。

特别保护区;海洋;规划建设

大陈,素有东海明珠之称,由上大陈岛、下大陈岛、洋旗和竹屿等29个岛礁组成。岛屿陆域总面积为14.6 km2,海岛地貌发育齐全,人文景观独特,大陈渔场为浙江省的第二大作业渔场。大陈洋旗的下屿岛是我国东部的海岛之一,设有我国领海基点碑。重要而敏感的渔场生态系统、丰富而珍贵的渔业资源、庄严而神圣的国家海洋权益象征,以及壮观而独特的海岛地质地貌景观等,使大陈的洋旗和竹屿岛及其周围海域具有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加以特殊管理的必备条件,因而被列入浙江省拟建的海洋特别保护区之列[1]。

1 保护区概况

1.1 地理位置

台州大陈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下大陈岛南端海域,由4个主要岛屿,即竹屿岛、洋旗岛(包括上屿、中屿和下屿3个主要岛屿)及周边海域组成,包括27个无居民海岛,总面积约21.6 km2。

1.2 生态和资源特点

1.2.1 海洋生物种类丰富

根据2007年调查,保护区附近浮游植物共有45种,种类较多,但绝对数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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