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若干问题探讨
2012-04-12张翠萍贾后磊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2年5期
张翠萍,贾后磊,王 平,谢 健
(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 广州 510300)
海域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若干问题探讨
张翠萍,贾后磊,王 平,谢 健
(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 广州 510300)
文章对我国海域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性和现状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海域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原则和工作程序。目的是更好地促进海域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良性发展。
海域利用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2003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应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2006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2009年,国务院以第559号令颁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9年10月13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要求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的高度上来,准确把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新形势下的历史任务,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从国内外的实践经验与历史教训来看,对环境产生重大、深远和不可逆影响的,往往是政府制定和实施的有关产业发展,区域开发和资源开发规划等重大社会、经济决策的依据。
到目前为止,中国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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