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庞氏融资的成因及治理研究
2012-04-12孙国茂
孙国茂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济南 250032)
中国式庞氏融资的成因及治理研究
孙国茂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济南 250032)
正在迅速蔓延的民间借贷已经演变成中国式庞氏融资,按照海曼·明斯基的金融不稳定理论,庞氏融资将增加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给金融体系和经济运行造成极大危害。对中国而言,庞氏融资将吞噬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果,加大通货膨胀并提高失业率。现实说明,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改革已是刻不容缓,而金融监管改革的条件是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
民间借贷;中国式庞氏融资;金融监管
一、引言
民间借贷是民间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国内对民间金融的研究始于上世纪90年代,这与国外对民间金融的研究几乎同时起步,不同的是,国外学者将民间金融定义为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指没有被规制和制度化的任金融机构从事或参与的金融活动,包括货币借贷(money lending)、轮转基金(ROSCA)、储蓄和信用合作社(SCCs或ASCAs)、钱庄(money house)、典当(pawn brokers)等。国外学者在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研究后发现,民间金融在资金募集和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民间金融之所以能够普遍而长期地存在,是因为正规金融体系在优化资源配置和推动经济增长的某些方面所表现出的低效率。①孙阳:《民间金融微观基础的经济学分析》,《经济评论》2009年第2期。国内学者虽然对民间借贷进行了大量研究,而且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由于这些研究成果一直伴随着来自体制内的争议和怀疑,因而既没有转化为金融监管的具体实践,也没产生制度方面的积极效应,致使民间借贷在强大的市场需求作用下迅速蔓延,逐渐异化为对金融体系和经济运行具有冲击性和破坏性的庞氏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