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文学不“高于生活”
2012-04-12刘淮南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2年1期
刘淮南
(忻州师范学院 中文系,山西忻州034000)
再谈文学不“高于生活”
刘淮南
(忻州师范学院 中文系,山西忻州034000)
文学“高于生活”说产生在1958年对“两结合”阐释的历史背景中,后来经“四人帮”的鼓吹后更是影响广泛。新时期虽然有论者对之进行过清理,但学理上并不充分。至于坚持“高于生活”说主要依据的典型化的理由和理想高于现实的理由,在实际中都是经不起推敲的。
文学理论;文学“高于生活”说;文学与生活;理想与现实
在《“文学高于生活”吗》[1]一文中,我就多年来流行于文学理论教学和研究中的几乎是定论的说法提出了异议,认为“文学高于生活”是一个并不科学的说法,因为文学和生活分别属于性质不同的世界,不具有可比性,或者说,就文学与生活进行高与低的比较对于文学创作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没有任何价值,对文学实际的认识也没有任何帮助。从价值论的角度看待文学与生活的关系,应该是“不同而互补”。限于当时的材料,也限于自己当时思考的有限,对问题的分辨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到位。这里就这个问题再进行补充,以求得认识的进一步深入。
一、“高于生活”说的产生时间
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是没有类似于“文学高于生活”这样的观点的。就儒家而言,往往强调的是文学对社会人生的现实作用,目的在于让文学承担“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序》)的社会职责。而从道家来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庄子·知北游》)的理念,使得他们往往推崇自然美,亲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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