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与德育功能研究
2012-04-1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2期
(徐州医学院华方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6)
志愿服务活动迎合了大学生加强社会交流与融合的需要,丰富了他们的生活阅历,也促进了专业知识与实践运用的有机结合。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志愿精神培育尤为重要。培育志愿精神,有助于实现高校培养人才与服务社会的效果叠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社会的发展和高校德育工作的变革共同促成了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产生发展[1]。
1 志愿精神与志愿精神培育的价值体现
1.1 志愿精神的教育内涵 志愿精神的精髓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基于个人对人类及社会的积极认识,体现了一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积极的价值取向。志愿精神是指志愿的、为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而工作的精神。志愿精神是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从城市文明、社会和谐的角度看,志愿服务对于营造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气氛,有着很强的实践意义。这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是一种以关爱、互助为思想内核的价值取向,体现了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志愿者通过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融合、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这与和谐社会提倡团结互助,追求平等友爱,注重共建共享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1.2 志愿精神培育的价值体现 1)志愿精神培育的进步性:志愿精神的培育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公民意识、促进公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精神的公益性特征标示着公民个体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社会公益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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