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蒂利希之艺术样式理论述评
2012-04-02吴莉琳
吴莉琳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保罗·蒂利希(Paul Tillich,1886-1965),美藉德国人,新教神学家和存在主义哲学家,著有《文化神学》、《系统神学》、《存在的勇气》、《永恒的现在》、《存在的动力》、《基督教思想史——从其犹太和希腊发端到存在主义》等。他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神学家之一,其思想对当代美国文化产生了很大影响,他提出“文化神学”的概念,力图“确立一种将基督教与世俗文化联系起来的方式”,“显示居于人类文化活动诸多特殊领域中的宗教方面”,“而不是对文化创造的任何宗教控制”。[1]2蒂利希在艺术领域的研究可见于《文化神学》中的“新教与艺术样式”一章,以及相关论文Honesty and Consecration in Art and Architecture、Existentialist Aspects of Modern Art、Contemporary Visual Art and the Revelatory Character of Style,演讲作品Art and Society、The Religious Symbols等文章中的相关段落。虽然蒂利希研究早已成热门,但专门就他的艺术哲学方面的研究却不是很多,被引用率较高的是Palmer的专著Paul Tillich’s Philosophy of Art。中国学者关于蒂利希艺术哲学的研究论文可资参考的有沙湄撰写的《蒂利希的神哲学与视觉艺术》。限于篇幅,本文不可能对蒂利希的整个艺术哲学做详实论述,仅选取蒂利希艺术哲学中重点关注的“样式”展开述评。艺术样式作为艺术中的一个要素,同样可以体现他的“文化神学”的宏大叙事视角。
蒂利希的艺术情结与艺术样式理论
蒂利希从小在一个重视音乐的氛围中长大,父亲是一位路德宗的牧师,也是一位业余的作曲家。这样的成长环境使得对艺术的热情自小就在他的心灵深处播下种子。蒂利希的艺术渴望首先把他带到文学中,然后才是绘画、雕刻作品和建筑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