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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非司酮的临床应用进展

2012-03-31宋琳

当代医学 2012年12期

宋琳

1 抗早孕

米非司酮是第一个被认定用于流产的药物。1988年法国首先批准使用该药终止早孕(闭经49d内),接着英国(1991年)和瑞典(1992年)也批准使用(这两个国家均为闭经63d内),随后我国也批准用于停经49d内早孕的终止妊娠。此药作为妊娠早期流产的效果和安全性已得到了证明,通过大量的临床和实验研究,其方案逐步成熟并完善。其用量由开始的600mg一次口服降至目前的150~200mg,并证实联合应用前列腺素的完全流产率明显提高[1]。并将前列腺素注射剂改为口服或阴道给药,不仅降低了药物的副作用,而且提高了药物使用的安全性。

因临床医师对米非司酮用于抗早孕都非常熟悉,故在此不赘述。

2 用于中期妊娠引产

1987年Uoguant等[2]首次在临床使用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用于终止中期妊娠获得成功。上世纪90年代初法国、英国和瑞典这些国家批准用于中期妊娠引产,其他一些欧洲国家也相继批准用于中期妊娠引产,中国至今仍未批准用于中期妊娠引产,但临床上用于中期妊娠引产的报道也不少。

米非司酮是一种孕酮受体拮抗剂,对终止中期妊娠有促进宫颈迅速软化、缩短宫口扩张时间、兴奋子宫和诱发宫缩的作用,故能缩短引产时间。米索前列醇具有刺激宫底收缩及松弛肌肉、软化宫颈、抗孕激素作用,使坏死的胚囊及蜕膜组织排出宫腔而达到引产的目的。

2.1 对象选择 宫内妊娠10~24周,要求终止妊娠的健康孕妇,无使用米非司酮及米索前列醇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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