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宋代乡村组织研究》
2012-03-28王育济
东岳论丛 2012年2期
王育济
评《宋代乡村组织研究》
王育济
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中外学术界关于宋代乡村组织的研究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这虽然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增加了开拓新议题的难度。谭景玉的《宋代乡村组织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在深入把握相关学术史的基础上,找准了前人研究的薄弱环节,最终确定了以宋代乡村行政组织及其运转为中心的研究方向,在不少问题上都提出了较有价值的创见,具体表现在:
第一,确定了辨别乡村行政组织的标准,厘清了宋代乡村的行政管理体系。学术界以往多是以地方志和金石文献中关于宋代乡村区划的记载为基本史料来探讨宋代名目繁多的乡村基层组织及其相互关系,而不注意从性质上对这些基层组织加以区分,即哪些是行政组织,哪些只是地域性的区划单位或聚落名称,故而对于宋代乡村行政管理体系的论述歧见颇多。该书借鉴政治学的相关理论,提出以是否具备一定的人员配置和职权及是否被纳入国家行政运作的体系之中作为辨别乡村行政组织的基本条件,从而认定宋代的乡、耆、管、都(保)是乡村行政组织,而里、村、社等只是作为地域单位或聚落名称存在,由此基本厘清了宋代乡村的行政管理体系。在中国古代,乡村基层组织的名称往往是“据土俗之所呼以书”,其体系十分复杂,随着时代变易,许多问题在今天已不易讲清。该书通过区分基层组织的性质来厘清乡村行政管理体系的思路颇有值得借鉴之处,不仅有助于揭示宋代乡村的行政管理体系,对研究其他朝代的乡村行政管理体系也具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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