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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慈善组织的组织运作

2012-03-28赵海林淮阴师范学院淮安223300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2年6期

□赵海林 [淮阴师范学院 淮安 223300]

宋代慈善组织众多,有收养乞丐、残疾者和孤寡老人的福田院,有施医给药的安济坊和惠民药局,有负责安葬的漏泽园①,有专业收养遗婴弃儿的举子仓、慈幼局和婴儿局,有负责灾荒救济的广惠仓、常平仓和义仓,还有承担家族内互助的义庄。宋代慈善机构的发展,规模之大,设施之全,内容之广,在中国封建社会是比较突出的。宋代的慈善机构发展的重心开始下移,逐渐由城市进入乡村。如朱熹在建宁府崇安县开耀乡设立社仓,范仲淹设义庄。乡村慈善机构的发展也是宋代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特征,其发展也从一定侧面说明了宋代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状况。本文通过对宋代慈善组织组织结构、具体运作方式进行分析,揭示其现代意义。

宋代慈善组织研究主要是从两条线展开的:官办和民办慈善。王卫平认为宋代政府比历史上任何政府都重视慈善事业,肯定了宋代慈善事业,特别是官办慈善事业的贡献[1];吴业国指出官办慈善事业来源受唐代把寺院主持的慈善组织转变为正式官办慈善机构的影响,认为宋代官办慈善机构已经制度化,主要是出于保持社会稳定和社会控制的客观要求[2]。谭书龙把宋代慈善组织分为官办和民办两种类型,官办慈善机构比较注重内部管理、救助管理和经费管理,宋代官办慈善机构已初具制度化倾向,有效的管理促进了慈善机构的运作效率[3];在民办慈善事业方面,张文的研究比较突出,他对民间慈善进行了类型学的研究,认为宋代血缘性的宗亲慈善是民间慈善的主体形式,在此基础上扩展为地缘性社区慈善、业缘性和教缘性群体慈善,表现出多元结构的特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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