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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核仁的供应链合作收益分配研究

2012-03-12吴铭峰

统计与决策 2012年2期

吴铭峰

(1.河海大学商学院,南京 210098;2.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无锡 214153)

0 引言

供应链合作收益分配的研究,从竞争与合作的角度可以分为竞争性的收益分配和合作性的收益分配。竞争性收益分配的方法包括:按各种资源比例分配;使用委托代理机制进行分配;应用Stackelberg博弈模型、Nash博弈模型进行分配等。竞争性收益分配的方法大都不考虑供应链成员的集体理性、联盟理性和个体理性,供应链成员存在脱离供应链单干,或者部分供应链成员组成新的供应链以期获得更大收益的激励,不利于供应链的长期稳定。合作性收益分配的方法借鉴了合作博弈的思想,以联盟作为分析的单位,强调集体理性、公平和效率,将合作博弈的“解”概念作为收益分配的依据。从现有的文献来看,Shapley值得到较多应用。徐向阳和安景文等[1]在分析多人合作中的费用分摊问题时、赵晓丽和乞建勋[2]在研究煤炭企业合作利益分配问题时均使用了Shapley值作为分析工具。Shapley值是将收益按照参与人的边际贡献率进行分摊,参与人i所应当获得的收益等于该参与人对每一个他所参与的联盟的边际贡献的平均值。Shapley值的应用中存在较多的争议:(1)Shapley值可能不在于核配置中;(2)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看,Shapley值体现的是一种功利主义的“公平”;(3)从分配的时机上看,Shapley值法属于事先分配。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Shapley值的应用受到很大的限制[3]。而合作博弈中其余“解”的概念均未见应用。

本文尝试将合作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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