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双主体是我国职教发展的必然趋势
——基于现代职教校企合作法规体系的构建
2012-02-15于强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2年7期
于 强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 300221)
校企双主体是我国职教发展的必然趋势
——基于现代职教校企合作法规体系的构建
于 强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 300221)
校企合作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对深化和完善校企合作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包括校企双方没有认识到合作的现实意义、缺乏实施条件和相应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等。最后对职业院校校企“双主体”如何合作培养人才提出几点建议,包括颁布校企合作育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定校企合作育人的政策等。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双主体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实现自身可持续性发展、与市场成功接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力举措,也是当今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深化和完善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
校企合作的初衷就是院校与企业实现强强联手、共享优质资源,使合作育人具备实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主要表现为:
(一)校企共同撰写人才培养方案
由校企共同制订职业人才培养方案能够反应市场对高职人才的需求状况,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现有条件,由校企共同制订切实可行的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方案要能够及时反应人才市场对高职各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为高职学生从教育培养到实际工作铺平道路,这需要学校和企业的共同付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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