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休闲农业旅游发展研究
2012-02-15杨松华李勇泉
区域经济评论 2012年9期
□杨松华 李勇泉
一、休闲农业旅游
休闲农业旅游作为一种新型旅游模式。它将农业生产、农业生活、生态环境三者合为一体进行旅游开发。学界部分学者将休闲农业旅游等同于休闲农业,认为休闲农业已经包含休闲农业旅游。而另一部分学者则是将休闲农业旅游作为一种新的旅游方式,将休闲农业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形态加以区分。如李舟[1]认为休闲农业旅游是指以当地农业中的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农业中的各种农田、庭院、经济作物、地方手工艺、小吃及民俗等自然和人文资源等特色吸引物、以为游客服务为经营手段的农业家庭或集体等多种经营服务的旅游方式。戴美琪等[2]在综合了众多学者对休闲农业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休闲农业旅游是以自然环境、农业景观、农事活动、农村生活、农耕文化、民俗风情等农业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为基础,以发展农业生产、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前提,以市民休闲、度假、体验、求知为目的的一种新兴旅游方式。本研究认同休闲农业旅游是一种旅游方式这一观点。随着休闲农业旅游的发展及对休闲农业旅游研究的深入,休闲农业旅游的发展方向也日趋明朗。戴美琪指出休闲农业旅游将呈现两种发展趋势,一种朝综合化、规模化、大型化的方向发展,另一种则是朝特色化、精致化的方向发展。
二、台湾休闲农业的成功经验
休闲农业所表现的是结合生产、生活与生态三生一体的农业,休闲农业企业在经营上更是结合农业产销、农产加工及游憩服务三级产业于一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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