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2012-02-14白晓军谢汉生
铁道运输与经济 2012年2期
马 龙,黄 茵,白晓军,谢汉生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北京 100081)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是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是由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ESCo)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改造方案、设备采购、施工、运行维护等一条龙综合服务,同时提供服务所需资金,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从设备运行节省下来的费用中回收投资,获得利润。但是这种符合国家节能政策要求,企业零投入,节能服务公司可从中获利的多方共赢的节能新机制,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却遇到了障碍或不能实现预期的效果[1]。
1 国内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现状
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节能产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全面推广。在这种运作机制下,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亦十分迅速。作为节能服务公司的发源地,美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市场产值已经占到全球节能服务业产值的2/3。据美国国家能源服务公司协会统计,2008年美国节能服务业的产值接近55亿美元[2]。
1996年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正式引入我国。当时,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的专家进行了多次讨论,就在我国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达成了共识,并决定共同实施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以推动我国广泛开展节能工作。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