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扩大外部权益性建设资金规模的经济学思考
2012-02-14李明慧
铁道运输与经济 2012年2期
李明慧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81)
铁路扩大外部权益性建设资金规模的经济学思考
李明慧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81)
根据现代契约理论关于专用性投资不足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理论研究成果,探索新形势下铁路扩大权益性融资规模的思路。研究表明,由于铁路资产具有高度专用性,为稳定外部投资者的回报预期,设计一个能够保障外部投资者合理协同价值索取权的合作剩余分配机制十分重要。综合考虑铁路体制机制、市场结构等外生约束条件,在铁路路网规模和路网质量的快速提升的有利条件下,给予外部投资者适当的国铁线路使用权和过轨运量保证,是扩大外部权益性融资现实可行的策略。
权益性融资;现代契约理论;资产专用性;重新谈判设计
1 现代契约理论对铁路权益性融资不足的经济学解释
1.1 投资不足问题的理论解释
交易成本经济学和现代契约理论认为,在资产专用性和契约不完全程度足够高的情况下,会出现专用性投资不足的结果(Klein et al.,1978[1];Williamson,1975[2];1979[3])。这种投资不足的根源在于由专用性投资及其产生的外部选择约束和不完全契约所共同导致的合作剩余分割问题(Grout,1984[4];Hart and Moore,1988[5])。
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森(1988)[6]提出的一个概念,用于衡量资产能够用于其他用途或由其他使用者使用的程度。资产专用性越高,越难以将资产转用于其他行业的生产。一般地,资产专用性会对交易带来2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专用性投资的存在使得与特定主体合作产生的价值比与其他主体合作产生的价值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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