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媒体的选择性失明难辞其咎
2012-02-11韩福东
同舟共进 2012年6期
韩福东
彭宇承认撞人的消息,在年末岁初引发舆论不小的震荡。主流舆论所标签的“做好事反被诬”青年彭宇,?来是一个说谎者。而当年近乎癫狂的媒体表现,也到了该检讨总结的时刻。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接受“彭宇撞人”的结论,传统媒体上仍可见对官方报道不信任的评论,微博上更是冷嘲热讽。我的一位媒体朋友说,“真正改变人们行为的是法院判决书,是充满‘常理推测的审判让人们觉得做好事很可能被诬告。彭宇有无撞人无法确定,但法院的判决是白纸黑字的。如果法院不作出如此糟糕的判决,也不会酿成这次事件,所以传播者真没什么好反思的。”拒绝反思,且又将矛头指向那个所谓的“史上最弱智判决”。
我想表达的是,彭宇行为反常,法官根据日常?验和逻?推理做辅助判断并无不可。只要不先定立场,并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就可判断证据综合对徐老太有利。这不是事后之明,2011年8月我就在《华商报》发表《反思彭宇案,警惕媒体审判》,文中明确表示:“彭宇案的确是一个影响极为深远的判决。但和大多数意见领袖及网友的判断可能正相反,这种恶劣影响首先并不来自判决本身,而来自民粹化的民意审判。”
写这篇短文时,正是媒体对许云鹤案(“天津彭宇案”)进行一边倒报道与评论之时,我有感媒体缺乏基本的职业操守,也在文中提及,“许云鹤案真相到底如何,恐怕也不是先定立场的舆论审判所能判定的”。彭宇案真相大白之际,适值许云鹤案终审判决出炉,许云鹤承担40%责任,赔偿受伤老太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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