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坎事件启示:要稳定更须改革
2012-02-11朱征夫
同舟共进 2012年6期
朱征夫
2011年11月,笔者的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参加了广东省委组织的律师团,赴广东陆丰乌坎,亲眼见证了在坚持民主、法治的处理原则下,“乌坎事件”迎来了在海内外广受好评的“乌坎转机”。过程中,也引发了笔者的思考——
当多数村民已不再信任薛昌等村委会干部,强烈要求清算村财务、调查村委会选举中不公正行为、清查卖地“内幕”和追究村干部责任,并因此聚集上访之时,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稳定?是派公安武警维持表面秩序,包括继续维护这些村干部对村务的领导地位,还是按广大村民的诉求进行相应的清算和调查,对有责任的干部进行处理并依法举行新的村委会选举?
如果维护乌坎村现有的村务管理秩序,那么,它所保护的首先是失信的村级干部: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不是依法进行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仅由党总支和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长、部分企业代表等人参加的会议确定,候选人也由党总支和村委会拟定,村民们无法真实表达选举意志,村干部失去公信力致使人心背离。其次是失范的村务管理:集体土地征收和土地转让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财务管理混乱,公款私存、白条入账等得不到有效监督,土地收入支出、部分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方案等由主要干部说了算。最后是村民利益受到不正当侵害的现状:农耕用地被非法转卖,征地补偿款被无故拖欠,部分村干部在处分集体土地过程中收受好处,大量的集体土地被处分后每个村民只分得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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