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教育的教学制度
——实现教学制度从“学年制度”逐步向“学分制度”的转变
2012-01-29杨黎明
职教论坛 2012年21期
□杨黎明
关于职业教育的教学制度
——实现教学制度从“学年制度”逐步向“学分制度”的转变
□杨黎明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如前所说,职业院校要满足经济界、企业界的需求,满足家长、学生的需求,还要满足教育自身的需求和满足各级、各类教育衔接转换的需求,客观上需要更加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为保证,否则就很难实现不同企业在不同的时候获得不同规格的人才,很难实现不同条件的学生都能够学其所长,扬长避短,很难实现终身学习的立交桥。这种制度就是学分制度。这是一种以学分作为计算学习量的单位,以学分衡量学习完成情况,并以学生必须取得最低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育教学制度。这种制度与以往的教学制度相比较,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没有入学考试、没有留级、没有学习年限,能够保证“订单”培养的顺利进行;学生具有一定的选择专业,选择课程,选择教师的选择权,能够较充分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