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养老法律意识现状及问题之调查研究——以湖南省祁阳县下马渡镇水冲村为调查对象
2012-01-29孙廷然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万 平,孙廷然
(1.湖南科技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湖南 永州 425100;2.周口师范学院政法系,河南 周口 466001)
一、调研背景、对象和方法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和。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的愿望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以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评价[1]。良好的法律意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2011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499亿,占总人口的比率达13.7%。农村空巢老年人不断增多,增幅相当明显。我国已成为老龄化速度最快、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养老模式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随着社会的转型,这种传统的养老模式凸显出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老年人的养老法律意识是影响这一问题的重要因子。
为了解农村老人的养老法律意识现状及其成因,进而找出培养其养老法律意识的策略,课题组以“农村老人的养老法律意识现状及问题”为主题,以湖南省祁阳县下马渡镇水冲村60岁以上的老人为对象,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调研。课题组由8名成员组成,分为2个小组,每小组4人,分别负责访谈、记录、摄像和录音等工作。本调查采取访谈与问卷相结合的调查方法,每份问卷的完成都意味着至少20分钟的访谈。其间,课题组采访了该村56位60岁以上的老人,其中:男性29人、女性27人,高中文化8人、初中文化12人、小学文化30人、小学以下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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