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非乐”与孔子“礼乐”
2012-01-28闫岩
枣庄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闫岩
(淮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墨子有关“非乐”的内容,主要见于“非乐”篇以及“三辩”中的部分文字。对墨子非乐的原因,学者们倾向于认为这是墨子功利主义思想的体现,是时代物质贫瘠在墨子思想的投射。但笔者认为,这似乎是未能看到墨子“非乐”背后包含着墨子对音乐本质的认识,忽略了墨子“非乐”的深层忧虑。
一、墨子“非乐”的原因
在“三辩”中,程繁问“圣王不为乐”。可以看出,“圣王不为乐”是墨子的观点。而下文中墨子回答的关键在于“其乐逾繁者,其治逾寡。自此观之,乐非所以治天下也。”也就是说,墨子用事实来论证朝代更迭和乐之繁疏的关系。乐越多,治反而越不得力。这岂不和《乐记》相矛盾?
《乐记》作为先秦儒学美学思想的集大成,对中国古典音乐的发展影响深远。在《乐记》看来,“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很明显,在儒家看来,音乐决不单单是人们可借以休息的媒介声音之道,而是与政相通的大政治。所谓“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就是说,乐和儒家一贯重视的“礼”是同等重要的。而借助于音乐,则能天地人和,政治伦理、家庭伦理和谐规范,是为“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约之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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