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贸中小企业国际保理中的困境及法律对策
2012-01-28田海
中国流通经济 2012年7期
田 海
从2004年开始,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经营权的逐步放开,大量从事对外贸易的中小企业①(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开始进入国际市场,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主力军。然而,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及经济萧条的影响,大多数中小企业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并引发了诸如企业国际贸易信用下降、开工不足等状况,部分情况严重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大量中小企业破产倒闭的现象,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关注。近年来,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市场获得了很大的认可,成为当前我国银行业大力拓展的一项新兴业务领域,国际保理业务由于具有多种功能(特别是独特的融资功能),受到了中小企业和政府的青睐,成为了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1]因此,有必要对当前中小企业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状况进行深入分析。
一、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困境
中小企业多为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缺乏技术优势,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采用赊销的方式进行货款结算成为常态,而企业本身又缺乏对买方进行信用调查及追账的能力,大量应收海外账款被拖欠,赚的钱比账面上少得多。[2]从2008年开始,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市场的变化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更是雪上加霜。
1.国家财政支持少
从总体来看,企业总是资金的需求者。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对资金的渴望尤其明显,尽管我国投入了四万亿人民币刺激经济复苏,但“马太效应”决定了这些资金只会投向大型项目、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几乎没沾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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