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研究
2012-01-28乔汉荣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甘肃兰州730000
中国司法 2012年3期
乔汉荣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甘肃兰州 730000) ■文
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研究
乔汉荣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甘肃兰州 730000) ■文
Study on the Performance Assessment System of Procuratorial Organs in a Scientific Way
一、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的基本条件
(一)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科学的理论是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的导航仪,决定着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的思路和方向。科学理论对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作用的过程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一方面,它指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不断走上科学化轨道;另一方面,它也指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过程中,不断以正确经验修正已有理论,再次指导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实践,并最终实现考核考评制度的目标。用科学理论作指导,就必须善于借鉴和吸收管理学、检察学、社会学等多种理论基础中的合理内核,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并大胆运用科学理论所提供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能动实践的科学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研究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创造性地与检察工作相结合,不断开拓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的新境界。
(二)以科学制度为保障。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以检察制度为基础,以检察工作体制为载体,以检察机制创新为助力,并非一个孤立的体系。并且,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是一个多层次之间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有考核考评的核心制度,如《检察机关考核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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