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2012-01-28宋雨声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北京100026
中国司法 2012年3期
宋雨声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 北京 100026)
张 静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北京 100026) ■文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宋雨声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 北京 100026)
张 静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北京 100026) ■文
Exploration and Reflection on Promoting the New Mechanism of Legal Cultural Construction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进一步推动我国文化建设提出明确的要求。在迎接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之际,重视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北京市朝阳区“六五”普法规划把“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六五”普法的一项重大任务。在“六五”普法期间,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关键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创新内容、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努力形成具有时代特点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
一、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应在贴近百姓工作和生活上取得新进展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价值追求。一个国家的“法治文化”,就是这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机构、法律设施体现出的文化内涵和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的以法律价值观为核心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法治文化具有宣传、教育、引导、激励、娱乐等多种功能,是思想领域、文化领域、法治领域的重要工作,这决定了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三贴近”,即: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