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机关“结对共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
2012-01-28北京市新河劳教所北京102614
中国司法 2012年12期
戈 硕 (北京市新河劳教所 北京 102614)
去年以来,北京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在职政法干警党支部中深入开展了“结对共建双百工程”。
为充分利用好结对共建活动平台,扎实推进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北京市新河劳教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工作、心理和思想等特点,针对劳教系统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提高“结对共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了深入研究。
一、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特点
劳教人民警察是管理教育劳教人员的主体,其在工作性质、心理特征和思想状态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具体表现为:
(一)工作性质方面。劳教人民警察与其他公务员相比较,二者在面对的工作对象、工作强度、工作风险、工作环境、社会评价、发展机会、人力物力等方面都有差别。一是工作对象是特殊群体。劳教人民警察长期与习惯秉性恶劣、心理疾病高危、社会关系复杂的劳教人员接触,过多地直面社会的阴暗面。二是工作强度较高。基层劳教民警长年累月地超负荷工作在教育挽救的第一线,身担教师、父母、医生的多重社会角色,工作时间长、任务重、压力大,工作内容琐碎,导致身心异常疲惫,身体素质欠佳。三是工作压力较大。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健全完善,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提高,责任追究力度的加大,劳教人员维权意识的增强和劳教人员的构成日益复杂,劳教民警的工作难度、工作风险和不可遇见性不断增加,压力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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