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造工作的四个重要理念
2012-01-28王雪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河北保定071000
中国司法 2012年12期
王雪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 河北保定 071000)■文
中国监狱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关于理念的提法很少,理论工作者对理念的总结提炼还不够。而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在按照某些理念在开展工作。本文希望通过对教育改造工作理念的总结,引起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此问题的重视。
一、监狱工作理念与教育改造理念
总结学界关于中国监狱工作理念的理解,有助于提炼教育改造理念。笔者梳理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监狱学界关于中国监狱工作理念四个方面的认识。经过梳理、比对发现,学界提出的“监狱工作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监狱制度”、“毛泽东改造罪犯思想”或“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具体内容有许多暗含之处。在这些指导监狱工作实践的“理念”当中,哪些与教育改造工作直接相关呢?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其中有五个方面与教育改造实践息息相关:(1)“人是可以改造的”;(2)“我们的监狱其实是学校”;(3)把劳动作为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4)发挥监管工作的改造功能;(5)动员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在这五个方面当中,“人是可以改造的”是教育改造的前提,“我们的监狱其实是学校”在20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已经体现为重要的教育改造“理念”,余下的三条可归纳为同一个理念——系统、综合的教育理念。
二、教育改造理念的内容
“人是可以改造的”和“我们的监狱其实是学校”作为教育改造理念可以说是不证自明的。但教育改造工作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理念,它并非显而易见,却一直在教育改造中发挥着统领作用,这个重要的理念就是系统、综合的教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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