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2012-01-28顾潇军江苏省太仓市司法局局长江苏太仓215400
中国司法 2012年12期
顾潇军 (江苏省太仓市司法局局长 江苏太仓 215400)■文
近年来,江苏省太仓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太仓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与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基本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一、太仓实践:统筹城乡发展,坚定推进多元普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太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城市建设,2011年以来,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服务重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市委书记陆留生在太仓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市法律服务中心,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太仓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太仓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路。
(一)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围绕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点布局,形成了市、镇、村、户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由市区对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负总责。在市一级层面,加强两中心建设,一是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于一体,建设太仓市法律服务中心,集中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建立市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面负责全市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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