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性”的推进与“跨跃式”的发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全国联网与纵深发展
2012-01-28柳晞春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7期
文◎柳晞春
“革命性”的推进与“跨跃式”的发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全国联网与纵深发展
文◎柳晞春*
2012年2月16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了全国联网,这对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来讲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如果讲2006年1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正式对社会公开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意味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面启动的话,那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就意味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完成了“革命性”的推进、改造和升级,实现了“跨跃式”的发展。
一、为什么要实现全国联网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持续推进、不断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检察机关从本世纪初开始探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2002年敢为天下先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率先建立行贿“黑名单”,在建设市场开展诚信咨询服务;2004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在江苏、浙江、重庆、四川、广西五省、市、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2006年1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正式受理社会查询;2010年1月1日,华东六省一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区域性联网。实现全国联网应当是这一发展过程的自然延续。
(二)反映了当前贿赂犯罪变化态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深化发展的新要求
近年来贿赂犯罪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这一趋势反映出贿赂犯罪发展的严峻形势,贿赂犯罪存在不断恶化并在一些行业领域蔓延扩散的可能,要求不断创新形式方法加大预防贿赂犯罪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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