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理性思考
2012-01-28宋卫忠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7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文◎宋卫忠
对如何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理性思考
文◎宋卫忠*
理性思考之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必须紧紧依靠群众支持
当前,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我们有的干警,甚至是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唯我论”和“消极论”两种错误认识。“唯我论”认为,检察机关既然是查办职务犯罪的专门机关,那就要“唯我独尊”,不受限制地发挥权力,这是一种典型的“左”的思想,会损坏检察机关许多的社会关系,会使我们陷于孤军奋战的艰难境地,结果会造成我们“想为而不能为”。“消极论”认为,现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太难了,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太大了,不善于灵活处理各种关系,于是悲观失望,无所作为,这是一种典型的“右”的思想,会使我们的办案职能萎缩,结果会造成我们“不想为也无为”。
同时,我们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往往比较重视党委的意愿,比较重视上级院的考核,却往往忽视人民群众的评价和参与,不善于调动、激发人民群众反腐的热情,贪污贿赂案件线索的匮乏就足以说明这一点。
因此,我们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必须贯彻“党委领导、纪委牵头,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检察机关只是反腐败的部门之一,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只是反腐败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在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中,我们必须找准定位,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争取和依靠群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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