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技术课程163教学模式实践与思考
2012-01-27张明辉
政法学刊 2012年3期
张明辉
(广东警官学院 刑事技术系,广东 广州 510232)
随着我国走“创新型国家”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既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应此大势,公安部提出“紧贴实战”的应用型人才公安教育要求,我国公安高等教育即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全国公安院校教育工作者以“紧贴实战”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着眼点,开展了培养目标、课程树形体系、课程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教、学、练、战”各方面的教育教学的探索与创新,取得了丰富的教研成果。受此启发,取他山之玉,以《工具痕迹学》课程为视点,建立了“163”课程教学模式。
一、“163”课程教学模式设计理念与设计方案
基于和谐发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顶层设计理念,课程的教学从“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来构建学生的知识结构、技能结构和素质结构。具体反映在课时分配上,用“1︰6︰3”比例分配课时,即“1︰6︰3=导学︰实验实训︰讨论”。
导学部分主要是介绍本门课程所在学科位置、教学实施方案、知识结构、知识重点、实验实训项目及实施方案、讨论题目及实施方案。《工具痕迹学》课程实验实训部分有6个必修项目和4个拓展项目。讨论部分有6个必修题目和2个思考题目。
以教学实施方案推进教学进度,学生按教学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自修完成相应的知识点,再根据实验项目或讨论题目,自行设计实验计划或讨论提纲,再进入实验实训技能训练操作或专题讨论。
二、导学与自学相结合,构建课程知识结构
虽然我院刑事技术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已明确定位于培养应用型人才,但基于知识传授广度和深度的问题上,争议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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