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对卫生人员激励机制的影响与对策
2012-01-27张丽芳张艳春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2年9期
张丽芳 贾 艳 吴 宁 张艳春
1.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 100191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北京 100038
自2009年,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国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当前改革的重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各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并实施了投入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家庭签约服务、医保政策倾斜、与公立医院分工合作等综合改革。卫生人员作为改革实施主体和利益相关者,能否在改革中受到激励并提高绩效仍是关键问题。
1 激励机制的定义及其特点
激励机制是指在组织系统中,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之间通过激励因素相互作用的方式。简单地说,即在组织中用于调动其成员积极性的所有制度的总和。[1]激励分为两大类:一是经济激励,包括工资收入、福利水平和支付方式等;二是非经济激励,包括工作环境、职业发展机会、培训机会等。[2]医生的激励机制能够调整医生个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平衡,当激励机制满足了医生合理的利益需求,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最终服务于更多的人群并实现社会公益性;而激励机制的扭曲,既伤害了医生的积极性,又使社会公益的目标难以达成。[3]因而,建立体现医生劳务价值的激励机制,不仅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只有在医生和病人之间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使得医生的服务获得合理的回报,才能激发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改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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